中国法院新闻讯(李文静)今年以来,拜城县法院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作用,以法庭为中心,在县城东面和西面分别建立赛里木镇法庭和察尔齐法庭,向周围乡镇辐射,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推动法庭审判工作规范化。近年来,我院通过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法官互相交流学习,法庭庭审程序逐步规范,案件质量得以提高。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调解作用,将陪审员讲“情理”与法官讲“法理”相结合,坚持邀请陪审员做好调解工作。充分利用陪审员易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有意识地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从法律、情理等各角度给当事人做调解息诉工作,为法院和群众架起了一座“连心桥”,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二是以 “党建带队建”为抓手,推动人民法庭队伍建设规范化。在组织法庭干警积极参与培训,打造人才成长平台的同时,开展“上基层、下一线”活动,听取社会公众对法庭工作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乡镇政府、社区、企业等沟通,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共建。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基”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四风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廉政教育与风险防控,制定工作规范,防止由于司法行为不规范引发渎职失职问题。积极沟通,法庭职级待遇进一步提高。
三是接待群众人性化,换位思考引导诉讼。设立来访接待室,安排经验丰富的法官值班,做到来人一杯水、让坐一张椅,问清来访内容,讲清道理,换位思考,引导当事人诉讼。实行立案提示告知谈话制度,重点在立案法官在审查各类案件的审查过程中,提示告知当事人应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注意的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诉请对审判、执行流程有客观理性的认知,减少当事人诉累,从源头预防当事人可能出现的不满情绪。
四是业务学习定期化,提升法庭办案能力。每月召开一次法庭工作会议,以会代训的形式定期开展培训学习,先后学习了《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意见》《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等。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在资深法官中选任导师,与青年法官实行“一对一”帮教,依靠导师定向培养青年法官,发挥资深法官对青年法官成长中的传承、引导和激励作用,建设一支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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