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李文静)近年来,受国家产能政策调整和产业结构转型的影响,拜城作为一个以煤炭产业为中心的县城,出现严重的煤炭产能过剩,并迅速波及到建材、房地产等行业,许多企业出现停产、或者半停产状态,企业经营困难,工人发不了工资。
遇到执行问题,这些企业往往面对执行难的问题,在办理企业间纠纷时,对于个别因资金暂时短缺、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拜城法院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罚款等强制措施,而是“放水养鱼”,保证企业正常生产,逐步兑现债务,避免因机械执行,强制拍卖企业资产,给企业和申请人造成更大损失。
“自去年5月份以来,拜城某煤焦化有限公司已经履行180多万元的欠款,法院的这个执行方法可谓是一举多得,现在煤炭行业好转,他们公司现在已经正常开工生产”,被问及该院处理的乌鲁木齐某机电设备公司与拜城某焦化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一案时,申请人乌鲁木齐某机电设备公司的代理人激动的说。
乌鲁木齐某机电设备公司曾是拜城某焦化公司的长期友好合作单位。该焦化公司多年来都在乌鲁木齐某机电设备公司购买采矿所需的机电设备。近两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拜城某焦化公司资金链断裂,先后欠79.86万元的购买款,经催要无果,将拜城某焦化公司起诉到法院。
拜城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要求被执行人拜城某焦化有限公司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生效法律判决,但拜城某焦化公司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随后,经办案执行法官查询,被执行人在法院是案件已经很多,确实无能力还债,如果强制执行,拍卖企业财产,会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同时会导致很多煤矿工人失业下岗。
鉴于该案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力促双方和解。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案件的执行进行协商,耐心平息申请人的激动情绪,帮被执行人制定还款计划。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由法院作为监督人,确保双方按规定履行协议。
“拜城法院给了我们企业一个起死回生的机会,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最重要的是企业的名誉回来了,名誉是无价的。现在煤炭行情好转了,我估计我们很快就能还清所有的法院欠款!”拜城某焦化有限公司负责人感激地说。
据悉,拜城法院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的情况下,促成企业通过分期、分批偿还债务,为部分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执行工作建议,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发展前景,获得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采访中,拜城法院执行庭庭长徐昕指出:“达成合理的还款计划,既能帮助被告企业渡过资金紧张的难关,‘救活’企业,也能帮助原告企业顺利拿回货款,我们法院始终贯彻生存权优于债权的工作理念,努力实现双方利益共赢。”今后,拜城法院将不断探索更为有效的执行方式,2018年底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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