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 近日,网友肖女士爆料称,她在四川成都一家火锅店就餐时,因制止邻桌顾客在店内抽烟,被后者言语侮辱,甚至向其泼“不明液体”。3月30日,四川省三只蛙味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涉事门店为味之绝西安中路加盟店。经核实,该门店确违反国家“室内公共场合禁止吸烟”之规定,影响了顾客的消费体验。公司决定:
1.对涉事门店——味之绝成都西安中路加盟店进行现金50000元处罚,如再有此类事件发生,公司将立即关停,取消其加盟资格;
2.公司将在24小时内督查全国所有门店,对其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室内公共场合禁止吸烟”之规定进行再次核实,对未严格执行的门店将严厉处罚;
3.同时成立由总经理牵头的20人专项小组,对全国门店进行不定时巡回督查,并将国家“室内公共场合禁止吸烟”及其他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经营管控红线项目,如有违反,立即取消该门店经营权。

中国法治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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