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条件上下功夫 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深化整治织牢粮食安全防护网
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回眸2024 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应

朋友不在家翻窗盗窃 廉价销赃换重罚

发布时间:2013-09-07  来源:中国公众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讯 日前,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该县长白镇无业青年李某不学无术,无所事事,平日里不是到营业场所上网,就是和 “小哥们”喝点小酒,常遭父母和亲戚朋友责怪,但他不以为然,脸皮越来越厚,我行我素。

  2013年1月2日16时,李某经济拮据,不能再玩“派”了,但他闲不住,先后打电话约几个朋友聚聚,他们不是推脱有事要办,就是嫌他囊中羞涩不愿参加。无奈,他去另外一个在单身公寓租住的历某的住处,其到那里敲门无人应答,便爬窗瞧室内无人后却发现屋内有一台以黑色为主带点红色的电脑主机箱吸引了他,在观察周围间没有异常动静后便破门而入,拿走电脑主机箱并以450元价格卖给了某电脑维修店。

  案件被迅速告破后,李某盗得的电脑主机箱已被执法机关追缴并返还给被害人徐某,违法所得赃款450元也已返还给维修店,李某则被以盗窃罪处以罚金。(讯息来源: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宫兆洲 赵妍)

中国公众新闻网责任编辑方华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